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委全委会精神,按照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新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州工作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服务举措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责,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研究出台了服务和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牢固树立履行职能服务大局、执法办案促进发展的理念,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努力做到执法不忘服务、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着力贯彻和落实党委的重大部署。严格按照州委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参与“五个专项”整治活动,全力做好社会敏感期维稳和全州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为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以检察人员“五进”、“宣讲中央省委一号文件”、“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社会矛盾聚焦点摆在突出位置,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认真解决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共查处涉及民生案件7件9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非法采矿案1件,提起公诉1件,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充分利用“结对共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检察人员“五进”等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扶贫联点的兴海县唐乃亥乡夏唐村困难村民发放慰问金9400元。与电力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了贵南县森多镇完秀村193户村民的用电问题。动员全体干警为鲁甸灾区和兴海县河卡镇特大交通事故受害人捐款11880元。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委和省检察院惩治腐败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案件“零容忍”;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集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同比件数上升6.7%。侦查终结12件14人,其中,提起公诉10件11人,不起诉2人,撤案1人。3件3人正在侦查当中。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对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案件。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同比分别上升50%、25%;其中,大案1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100%。依法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全力构建社会化预防大格局。向州委呈报《2013年度海南州职务犯罪综合分析报告》,州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州委办公室以《领导批示》的形式印发全州,各县院均落实了这一制度。州检察院分析报告被评为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分析报告。与州纪委联合组织召开由州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县委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检察长等60余人参加的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通报分析会。组织全州150余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贵德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聆听了青海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共和、贵德举办的宣讲活动。拍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2部,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活动中均获三等奖。深入村社开展法制宣传,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深入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牧区开展法制宣传75次,开展预防调查21次,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7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0次。
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巩固和扩大“反自焚”专项斗争成果。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7件34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84件297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9件403人,提起公诉216件329人。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33件45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落实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刑事和解1件1人。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7件次,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维持原决定,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申诉16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给予赔偿1件,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2件。对20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4.5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助推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非法集资”、“农资打假治理”等专项行动。坚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认真组织开展举报宣传活动,举报线索逐年上升,对8名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励1.35万元。坚持以办案促管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四、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定》和省院《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13人,其中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件9人,侦查机关立案6件9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件4人,撤案4件4人。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9人,提出检察建议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3件。加强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7人, 法院改判1人。纠正漏诉犯罪嫌疑人8人。提出量刑建议255件,法院采纳211件,采纳率8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案件30次,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34次,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6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动形成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采取在乡镇、村社设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邮箱,从乡镇、村社聘请检察联络员、检察信息员等方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增强监督实效。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请检察监督案件25件,其中,开展督促起诉2件,追回土地出让金94万元;作出不支持申请检察监督决定5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全部被采纳,并予以纠正回复。对法院作出的正确生效判决、裁定向申请监督人进行释法说理,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认真组织开展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对2008年以来的154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审查保外就医案件 3件3人,暂予监外执行件6件6人。羁押必要性审查23件23人,变更强制措施20件20人;加大重大节假日、平时对监管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共开展安全检查617次,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23件。认真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活动,增强超期羁押预警告知制度的执行力,实现超期“零羁押”。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件,开展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案件1件1人。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对2013年以来反贪、公诉、侦监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依法解决评查出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不失时机的利用执法不规范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力促检察人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全力推行统一业务应用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录入案件374件,公开法律文书7件、程序性信息78条、重要案件信息1条,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案,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征求查摆的10条意见建议,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已整改落实 6条, 长期整改4条。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海南州检察院公务接待办法》、《海南州检察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修订完善了《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海南州检察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等10项制度,废止制度6项。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州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思想作风、执法作风和纪律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州委张文魁书记调研指导州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指出州检察院可以作为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也可以作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典型。根据张文魁书记指示,由州委宣传部牵头在省级多家媒体对州检察院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狠抓执法素能建设。始终坚持把“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作为提高队伍素质能力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认真部署,狠抓落实。以领导干部、一线办案人员为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859人次参加了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12次,公开遴选藏汉双语人才2名,选派81人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和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检察业务、领导素能等各类培训班。通过培训,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明显提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院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听取五县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深入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政治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力。与去年同比各种会议、文件、简报数量分别下降26%、18.9%和11.4%,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次数同比增加42.3%,会议费用同比下降27.2%。强化内部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时依法办结信访转办案件,对4名检察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狠抓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各项措施要求,坚持力量、精力、重心向基层倾斜,加强对下指导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层院的实际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院“四化”建设,提升基层院的法律监督能力。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在州县两级地方党委、政府和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州县两级院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得到全面落实, “两房”建设、检务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州检察院“两房”建设走在州直机关和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与江苏省检察机关的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共和、贵南、同德县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州检察院保持州级文明单位。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促进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撰写调研论文60篇,编辑出版发行《海南检察》两期,在《检察日报》、《青海检察》、《正义网》、法治中国青海频道刊发调研文章、新闻稿件100余篇,拍摄微电影2部、组建检察文化宣传队,为宣传海南检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抽调70人组成合唱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庆祝建国65周年“喜迎国庆歌唱祖国”歌咏比赛,组建篮球队参加海南州迎国庆移动杯篮球赛,组织开展机关职工运动会,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在检察机关的全面落实。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把接受人大监督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多渠道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向州人大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了2011年以来的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州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迈上了新的台阶,这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诉讼监督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三是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四是藏汉双语诉讼人才缺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五是案件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缺乏主动性。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我们将根据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为目标,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服务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海南发展战略任务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州经济发展常态化。准确把握形势,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危害公共安全、危害民生民利、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突出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地区,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更加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惩治腐败的总体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查办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大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以州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三是更加注重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注重改进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年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更加注重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按照省委和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自身监督,深入推进涉法涉诉、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新活力,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五是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战略任务,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廉洁执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能。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检察干警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科学发展,为维护海南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