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州法院在州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年”主题活动,积极应对刑事审判任务加重、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群众诉求多元化等形势,勇担审判职责,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新贡献。一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16件,同比上升39.6%,创海南法院建院以来历史新高;办结3658件,同比上升39%。州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6件,同比上升23.56%,办结209件。
一、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审执工作取得实效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2014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93件386人,同比上升2.09%,审结272件。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1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102件;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8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3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9件;职务犯罪案件12件。保持刑罚惩治力,对诸如姚贵元、许广臣等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在判决生效的197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99人,重刑率达50.25%。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及其他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的98人,轻刑率为49.75%。维护民生,化解民商纠纷。2014年,全州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38件,同比上升44.88%,审结2564件。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妥善审理涉及医疗、人身损害、侵权等类案件548件,维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以维护家庭和睦为重点,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继承案件868件,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为重点,审结民间借贷、买卖等合同类案件1422件。如审结的贵南县茫拉乡克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因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损害克周村集体利益,故未支持原告主张给付征地补偿款939万元的诉求,明确了村集体获取土地补偿款的主体资格,维护了克周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2014年,全州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33件,同比上升200%,审执结33件。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增进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营造官民和谐的良好氛围。如依法撤销了贵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程序违法对贵德县贵康医院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针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0条,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一批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着力创新,破解执行难题。2014年,全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852件,同比上升38.09%,执结789件,执结标的5437万余元。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和“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有履行能力而拖延、逃避执行的,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13人次;借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布25名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了信用惩戒。在执行联动部门配合下,抽调两级法院执行力量,迅速执结阻碍羊曲电站施工进度且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合同纠纷案件,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司法服务。
二、创新司法机制,回应群众诉求,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强化服务,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延伸司法触角,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法律超市26个,方便群众诉讼。充分运用便捷司法工作方式,开展巡回审判942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002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信访救助制度,为62案78人发放救助资金96万元,为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60余万元。实事求是,化解涉诉信访。坚持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开通网上信访服务,完善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排查化解、责任倒查等机制,对重点案件实行定时、定人、定责模式逐案化解。共受理信访案件86件610 人次,处理率达100%。狠抓落实,强化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把诉讼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首要选择,贯穿于诉讼活动各个环节。在审结的2564件一、二审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1321件,并通过调解使535件案件的当事人主动撤诉。为民务实,加强双语诉讼。针对我州农牧民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日常交流、主张自身权益特性突出的实际,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在诉讼指导、庭审活动、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给予双语诉讼服务,两级法院用藏汉双语开庭审理案件737件次,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三、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信不断提升积极探索,推进庭审公开。以公开审判为常态,法定不公开审判为例外,二审公开开庭率达95.4%,公开宣判率为100%。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文明和尊严。对在省内外影响恶劣的大水桥冲卡案进行首次庭审微博直播,并邀请中央和省级十余家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实现了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起到了宣传法律和警示教育作用,在借助新型媒体加大司法公开方面做了大胆尝试。转变理念,推进文书上网。按照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两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723份,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宣传法律知识、规范公众行为、树立正确导向的功能,传递法治正能量,同时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法官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创新形式,推进审务公开。在全省法院率先提出并全面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未成年人走进法院,参与重大案件旁听、参加涉民生案件现场执行、亲身体验模拟法庭等,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主动作为,加强科技应用。全面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电子卷宗制作保存工作。建成移动OA办公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考勤系统和天平期刊,搭建法源审务平台和学习平台,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为深化司法公开提供科技保障。四、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内部监督,办案质效稳步提高强化监管,开展质量评查。采取日常评查、现场观摩示范庭等形式组织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院长、庭长带头办理大案要案并担任审判长组织示范庭,引领法官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纪律作风督查和案件介入监督体系的综合作用,确保办案质量。 明晰权责,强化审判管理。明确审判管理部门职责,突出重点、逐案剖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审判管理常态化;强化审委会、合议庭功能和院长、庭长、审判长职责,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和定罪准确、量刑规范;坚持发回、改判案件剖析讲评、问题通报制度,及时指导解决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科学考评,完善激励机制。针对法官办案压力增大的实际,着力在提质增效、向内挖潜上做文章,大力推行以审判质量和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制度,把绩效考核与奖惩选用干部、法官职级晋升有效对接,最大限度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在收案数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全州法院结案数、调撤率、执结率仍保持高位运行,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信访率均明显下降。 五、坚持从严治院,自觉接受监督,自身建设不断进步整治四风,开展学教活动。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53项整改措施,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查纠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多措并举,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486人次,强化实践历练;选派干部赴江苏挂职、到乡镇村蹲点锻炼,提高综合能力;开展庭审技能比武、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发挥资深法官、办案能手传帮带作用,安排院领导、庭长和新任职法官主持庭审,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从49名增加到107名,实现了倍增计划。正风肃纪,强化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下大力气治庸治懒,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观。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并对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履职带队、纪律作风以及庭审情况、执法行为和机关安保工作进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及时通报问题并责令整改。对群众举报的违纪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对违纪干警已建议党委作出免职处理。倾力作为,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大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全州5个在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继续加强与江苏法院沟通衔接,争取并落实智力、资金等方面的援助项目,使之成为法院系统对口援助工作典范。主动作为,接受各界监督。两级法院坚持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大要案件主动向党委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与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监督审判工作和执法行为;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参与审理案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数量激增,案件类型增加,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对抗性强。随着立案受理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案件数量还会大幅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我们要积极应对。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准入机制较为单一,引进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双语人才比较困难,我们还没有更多有效的应对措施。三是涉诉信访案件终而不结问题依然存在,诉讼难、执行难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底子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水平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相比还比较滞后。五是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反馈量较少,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监督引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作用发挥不够等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州法院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以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围绕州委十二届十次全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使全州法院服务保障的司法功能更加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手段更加多样,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明显增强,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我们用时代的要求审视前进中的挑战,用发展的眼光研究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用务实的作风破解前进中的阻力,力争以创新的精神推动全州法院各项工作有较大的发展。我们将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将法律手段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首要选择。围绕这个目标,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服务大局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海南建设上抓落实。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运用以案说法、普法音像、法制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找准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连接点和切入点,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开公正处理各类案件,让群众体会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二是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行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审判方式,以法律的手段严厉制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审慎处理涉及“三农”的各类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小微企业案件,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建设信息化执行指挥中心,加大解决执行难的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切实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法官员额制和法官助理制度。做好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充分凝聚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间智慧,与法官的专业知识优势互补,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实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普法,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又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司法作风、法院党建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积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逐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措施。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和回头看工作,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决不让“四风”问题在法院系统反弹回潮。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一定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一定让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效率“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一各类案件结构图表: 2009年~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各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案件审执结构成情况 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案件来源构成情况 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刑事案件审结构成情况 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结构成情况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二名词和法律术语解释: 1.非诉行政案件:专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行政执行是以人民法院非诉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执行机关依法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作为人民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 2.宽严相济:是我国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也要依法予以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3.司法建议: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预防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迄今为止,提出司法建议已经成为法院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4.社区法官工作站:即派驻法官负责辖区内的巡回审判和判后回访,参与综治信访维稳、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社区矫正、强化法律救助、推动诉调对接、开设法律讲堂、加强巡回审理、联络代表委员等等 5.法律超市:是集法律咨询、信访处理、诉前调解、立案诉讼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让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获得各类法律服务,弱者还可依法获得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特别是诉前调解工作可节省或免除当事人诉讼的金钱、时间等成本。 6.微博直播:是人民法院借助新型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举措。即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在官方微博平台直播,让公众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了解案件审理细节,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种信息公开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审理过程,彰显了社会公平与公正,也起到了一定普法教育意义。 7.裁判文书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国际司法接轨的重要举措。即对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含执行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规定情形外,均在生效后七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本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8.审判流程公开:为了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度,除法律明文规定不应向当事人公开的审判秘密外,根据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立案调解、审理、执行、信访听证、卷宗装订、案件查评、归档等环节均予以公开。 9.执行信息公开:除法律禁止公开的以外,将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和各个方面的信息将全部公布于众。全程公开涉及10个方面,包括公开启动执行程序的有关情况;公开执行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公开实施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时间、对象及数额,以及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的结果;公开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或者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或者其他案外人采取拘留、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的情况;公开评估、拍卖、变卖执行财产的有关情况;公开执行程序中行使裁判权的过程和结果;公开中止执行的决定、理由和依据;公开终结执行的决定、理由和依据;公开执行卷宗等。 10.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11.司法公开:是指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