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州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祁焕君就我州贯彻实施《立法法》中的做法、经验以及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等八个方面作了汇报。袁玲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对我州立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座谈其间,与会人员结合我州实际,就我州立法需求,进行了深入座谈讨论,提出了合理立法建议。
最后,华青加副主任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以新《立法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加强立法调研,全面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要加强新《立法法》的学习,深刻理解《立法法》的基本要义和精神实质,为地方民族立法奠定思想和认识基础。二要加强民族立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强力支持,助推地方立法步伐,建立较强的立法队伍和执法队伍。三要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充实立法项目库,结合本地实际,就全州生态治理与保护、光伏发电园区建设治理、草原不动产管理、饲草饲料基地保护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四要科学编制立法规划,提升立法计划性,通盘考虑立法工作,按照急缓轻重,有计划、有步骤安排立法,避免盲目性。五要合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我州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条件,酝酿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基层立法联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