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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改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次会议召开

2019/08/06 8.8k 阅读 463 点赞

        7月4日下午,《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州四大班子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建民,州委副书记卫新华,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清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三措,州政协副主席林积忠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王建民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松森对《自治条例》修订情况作了说明。
        王建民指出,修改《自治条例》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州各级组织和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政治责任,只有动员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才能把《自治条例》修订成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宪法和法律精神、切合自治州实际、满足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实践需要、全州各族人民满意的好条例。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自觉性,要严格按照会议的部署要求推进《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同时,对后续修改工作的时间节点作了重要安排部署。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清明代表州人民政府,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王建民主任的讲话,做好《自治条例》修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从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自治条例》修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要求,确保《自治条例》修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强化责任,全力推动《自治条例》修改工作任务落实三个方面对政府各部门做好修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结束时,王建民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做好修订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根据新时代发展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分析研究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各行各业今后发展的方向,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二要增强大局意识。必须树立大局意识,矢志不渝地为实现这个目标共同努力。各部门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到上位法、从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发展战略到海南实际,从体现时代性、长期性、到可操作性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分析和研究,在体现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在提高《自治条例》修订的质量上下功夫,在管长远、可操作上下功夫,使《自治条例》各项规定与国家对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总体要求相适应。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担当尽责,持续努力。要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关于本行业和产业的政策导向和发展方向,深化对自治州发展现状的认识,才能为条例修订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
        王建民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自觉性,严格按照会议部署的要求推进《自治条例》修订工作。要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对自治州发展有利的政策措施。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好对《自治条例》(草案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上报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紧紧围绕全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特点,依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确保宪法和法律在自治州的正确实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共同为修改好《自治条例》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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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