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4日至26日,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州会议中心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宏,副主任三措、耿生成、马绍福,秘书长李松森及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耿生成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青海省委十四届二次、中共海南州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专项报告、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专项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海南州2021年新发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及其绩效情况的专项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草案)》的议案、州人大民族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草案)》的审查报告、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检信访工作的专项报告、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的决定以及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会议还开展了全州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专题询问,补选了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并组织新当选的委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落实“一会一法”学习制度,邀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马晓伟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制讲座。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国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淑萍、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赵庆珊、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东智加、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普华、以及州政府有关组成部门负责人和贵德、同德两县共四名州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涉及会议审议议题的州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分组审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