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马建宏主任提出的改进监督工作、加强问题整改落实的要求,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力格加一行到州监察委员会,首次采用面对面反馈审议意见的方式,对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的《海南州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进行反馈,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各委员参加反馈会,会议由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来明主持。
会上,力格加主任委员对《海南州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州监察委员会针对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完善专办机制,强化整改监督,提高整改实效,要加强信息互通、工作互动,针对整改情况,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将开展一次督察。
会上,来明副主任代表州监察委员会作了表态发言,认为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反馈的四个方面审议意见既中肯又切合实际,州监察委员会完全接受认领,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立足职能责任,提高履职能力,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