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6日至27日,海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州会议中心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宏,副主任三措、华旦、耿生成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马建宏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州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安排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全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州人大民族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州人大农牧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决议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落实“一会一法”学习制度,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赵丁丁同志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讲座。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巍、更登加,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乃吉,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淑萍,以及州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州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州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共和、贵德两县四名州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