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6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在恰卜恰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2023年州本级预算;表决州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情况的说明;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书面);听取和表决海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