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尕玛才让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秘组全体成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自治条例》修改的内容以及有关章节、条款等,立足我州实际,结合业务工作,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对《自治条例》修改工作的看法,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120余条,为下一步草拟《自治条例》(修改稿初稿)奠定良好基础。
座谈会结束时,所聘专家马继军同志表示要认真归纳整理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借鉴其他兄弟市州的经验,对《自治条例》做进一步修改,努力使《自治条例》更加科学合理,有更多实质性的规定,提高《自治条例》可操作性,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